1.什么是认证?
根据ISO/IEC指南2《标准化及相关活动——通用术语》的定义,“认证”是指由第三方对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给出书面证明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认证是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2.认证的实施主体是什么?
根据认证的定义,认证的实施主体是第三方,也就是认证机构。它既要对第一方(通常意义上的供方)负责,又要对第二方(通常意义上的需方)负责;必须做到认证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必须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有义务维护供需双方的利益;与双方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3.认证的对象是什么?
根据认证的定义,认证的对象是产品、过程、服务和管理体系。
4.认证的依据是什么?
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
相关技术规范是指与认证认可有关的、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方针或特性的文件。
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指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专门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强制性标准是指为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5.认证的内容是什么?
认证的内容是证明产品、服务、过程、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
6.认证的结果是什么?
根据认证的定义,认证的结果是出具书面证明。这种书面证明是一种许可证,它通常以合格证书的形式出现,用以证明某个特定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特定的标准或其它规范性文件。无论是体系认证机构还是产品认证机构,都会向通过其认证的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体系出具一个书面证明,大多以“认证证书”的形式出现。
7.认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根据认证的定义,认证的表现形式为:按程序进行的活动。“程序”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定义就是规定的途径。简单地说,就是规定如何进行认证。这些程序对外主要是指认证机构的公开文件,包括认证制度、认证申请指南、认证流程、认证证书及标志的管理、申诉和投诉制度、认证管理委员会章程、认证监督和维持、认证范围的扩大和缩小等;对内主要是指认证机构自身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这些文件既要满足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的要求,又要符合认证机构的实际情况。所有的内部和外部程序,都在于对相关各方提供一种信任,证明其认证活动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8.什么是认可?
根据ISO/IEC指南2《标准化及相关活动——通用术语》的定义,“认可”是指权威机构对有能力执行特定任务的机构或个人给予正式承认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认可是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审核、评审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9.认可的性质是什么?
认可是由认可机构进行的一种合格评定活动。认可机构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除经确定的认可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
10.我国的认可机构有哪些?
在我国,定义中的“权威机构”目前是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简称为认可机构。该中心由三个委员会组成:
(1) CNAT: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是对满足注册要求的审核员、评审员等为认证机构和认可机构服务的合格评定人员的资格的认可,以及对实施与认证和认可有关的课程进行培训的机构满足要求的承认。
(2) CNAB: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向社会实施认证的能力的认可。
(3) CNAL: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是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水平的认可。
11.认可的对象是什么?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
12.认可的内容是什么?
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
13.认证制度的类别有哪些?
国际通用的分类法为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两大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我国目前推行的认证制度有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三类。管理体系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包括工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认证。
14.什么是自愿性认证?
自愿性认证包括管理体系认证和非安全性产品质量认证。这种自愿性体现在:企业自愿决定是否申请认证;企业自愿选择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不应受部门和地方的限制;企业自主选择认证的标准依据,但在具体选择时,企业和认证机构应就使用哪一个标准作为认证的基准达成一致意见。在产品质量认证中,认证产品的产品标准应是达到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15.什么是强制性认证?
强制性认证是指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16.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实施的是哪类认证?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实施的是产品认证。
17.认可和认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认证认可的主要区别为:(1)实施主体不同;(2)实施对象不同。
18.认可的作用
(1) 为相关方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搭建平台。认可机构作为政府与认证机构及企业之间的桥梁,按照标准要求直接对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人员注册机构等机构的能力进行评定和管理。获得认可的机构被置于认可机构实施的连续监督之下,对机构出现的问题,可以随时提出整改要求。
(2) 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工作效率。认可机构得到政府授权,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加大对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可以使认可结果更大程度地被政府及社会所接受。
(3) 为行业提供信任和保障。经过认可的认证机构、其能力和运作在认可机构的技术评定和管理之下。认可机构通过其公正、公开和公平的认可服务,一方面为寻求认证的组织选择认证机构提供了信心,另一方面为使用或享有经过认证的产品、过程、服务或者管理体系的用户和消费者提供了信心。
(4) 是实现全球互认的必备条件。认证证书的全球互认制度建立在对各国认证机构能力信任的基础之上,而各国的认可机构能够为其认证机构的能力提供证明。
19.认证的作用
(1)指导消费者选购自己满意的商品;
(2)有助于销售者(包括生产企业)提高信誉、增加利润;
(3)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4)为供方取得需方信任提供依据;
(5) 节约大量的社会重复检验费用;
(6) 保护产品使用者和环境的安全;
(7) 提高产品和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8) 促进政府通过间接手段有效控制产品质量;
(9) 促进企业的产品质量改进,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20.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认可委、认证机构之间是什么关系?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是国务院授权负责全国范围内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机构,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外发布一些重要的认证认可公告和信息。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简称“认可委”)是在认监委的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对认证机构的资格和能力评定、监督和管理活动。认证机构除了接受认可委的认可之外,还应接受认监委对其认证工作规范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1.什么是《认证认可条例》?其目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是在我国规范整顿认证认可市场的大环境下产生的。《认证认可条例》分总则、认证机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七十八条。自2003年11月1日施行之日起,1991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宣告废止。
《认证认可条例》立法的目的有:
(1)规范认证认可活动;
(2)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3)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2.什么是《行政许可法》?其目的是什么?
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与政府打交道跑行政审批时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也有针对性地控制了行政机关设租、企业寻租、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确立了从源头根治腐败的制度基础。 《行政许可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3.《认证认可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认证认可条例》的实施为我国的认证认可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对我国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统一的自愿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明确认证活动是由第三方机构依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而进行的证明活动。《条例》顺应了市场经济体制对认证工作的要求,明确了认证活动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翻开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崭新一页,是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认证认可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现行许多资质资格的许可、产品质量的许可等,都将退出行政许可范围,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替代。这无疑为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机遇。《行政许可法》不提倡行政部门采用行政许可的方式对产品进行监管,而是鼓励利用市场机制和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实现其监管的目的。目前,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认可委和各个认证机构都在积极建立和推进各种认证制度,为政府职能和监管方式的转变提供服务、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使我国的认证认可事业有一个飞跃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