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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检测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政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文件精神,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实施工作将在201051日正式实施。为满足社会各单位对信息安全产品测评服务的需要,切实维护好信息安全产业利益,保障强制性认证实施与现有产品测评认证工作的平稳过渡,现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开展信息安全产品测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是强制性认证指定实验室。根据第33号公告要求,信息安全实验室于即日起开始受理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检测申请。并按照强制认证实施规则出具技术报告。
二、信息安全产品测评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承担,具体业务包括:信息安全产品分级评估、信息技术产品自主原创测评、源代码安全风险评估、产品选型测试、产品定制测试和强制性认证检测。
三、为避免重复测评,对在此之前获得《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将在证书有效期内,根据强制认证规则,视情况对已获证产品进行免费补充测试。
特此公告。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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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第二届信息安全漏洞分析与风险评估会议(VARA 2009)注册的通知